企业信息

    东莞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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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宝安区 沙井街道 马安山社区 安胜路35号
  • 姓名: 曾动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从深圳发印尼COD电商小包

  • 所属行业:物流 货运代理
  • 发布日期:2022-11-05
  • 阅读量:26
  • 价格:13.00 元/千克 起
  • 产品规格:印尼COD小包一件代发
  • 产品数量:999999.00 千克
  • 包装说明:纸箱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  
  • 关键词:印尼COD专线,印尼COD快递,印尼COD物流

    从深圳发印尼COD电商小包详细内容

    海外仓服务经营中的挑战与风险分析根据近几年我国诸多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在海外仓经营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海外仓在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支持的同时其自身模式经营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作为一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海外仓需要不断投资资金和时间来完善。投资和自身规模的迅速积累,中国的海外仓很容易处于停滞状态。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海外仓,也不是所有跨境电商企业都适合使用海外仓。海外自行建仓成本很高,一般的中小企业无力承担,即便选择第三方海外仓服务仍需谨慎,因为不同国家的政策不同,存在清关、税务合法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总的说来,海外仓的运营存在着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诸多方面的风险。


    (一)海外仓建仓租仓成本高且需要企业经营规模与之匹配海外仓的建仓或者租仓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本地的人工成本和地租成本。由于海外仓往往会选择在地理位置和物流环境俱佳的地方,往往这些地方的人工成本和地租成本很高。而且,实践中海外仓储费用高昂且名目繁多,包括仓储费、入仓费、标签打印费、订单处理费、退件费等,这些费用往往会让那些商品利润空间较薄的卖家不堪重负。对于很多海外仓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经营规模和市场地位不能像亚马逊那样通过建立先进的仓储中心、高度自动化和规模化运营来降低成本,所以电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选择海外仓时必须谨慎。


    (二)海外仓模式存在较大的进口清关风险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是实质上的DDP交易,卖家要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不同国家的海关法规则有所不同或者海关法的临时变更很多时候没有引起卖家注意都可能造成海外仓发货办理进口清关时遭到进口国海关的处罚以及后续更严格的监管审查。这样会导致企业此后的通关成本增加,通关速度大幅度下降,以致可能严重影响企业业务活动。


    (三)遭受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在过去几年的跨境电商实务中,我国很多卖家由于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屡屡遭到国外品牌商的诉讼进而遭受资金冻结乃至账户封停,很多卖家的海外仓遭到国外法律部门的查封和扣押损失惨重。长期以来,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对疆外的法律体系和法律风险不甚了解,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过去被侵权者维权成本高,现在利用电商平台取证,通过冻结账户,甚至查封海外仓等方法将中国企业置于困境。这就要求我国的跨境电商卖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海外仓经营中谨慎对待法律风险。


    (四)海外仓管理存在库存压力海外仓的库存成本往往较高,如果卖家在海外仓经营中库存积压,就会承担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库存积压往往要通过促销手段甚至亏本进行处理而避免运回,所以要求卖家对海外仓本地市场的特点和销售渠道等方便具备充分的了解。


    (五)税务合法性问题2016年年初,英国针对使用海外仓的卖家提出了新的税收要求。英国**认为越来越多的电商卖家在英国开设海外仓备货,通过线上销售的海外卖家没有缴纳增值税,较不公平地打击了英国互联网经济和实体经济。英国**的此项税收改革旨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并保护英国本土卖家,同时打击海外电商的行为。



    1 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阶段


    按照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历程,笔者将其分为四个阶段,同时每个阶段的通关模式亦不相同。


    1.1 萌芽阶段:2014年之前


    此阶段为萌芽阶段,主要是指跨境电商进口的规模较小,适应跨境电商物流、通关等各方面的制度还未形成。消费者在国站下单,通过国际物流拼货或者国际邮政的方式,将国外的货物寄送国内,在通关时采用行邮模式清关。行邮通关模式较早可以追溯至1961年颁布的《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了进境携带或者邮递进境物品的监管方式。后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行邮通关模式也在不断变革,我国多次对行邮通关物品的限值和税率做出调整。


    在此阶段,我国海关在2010年颁布了《总署公告〔2010〕43号》文件,规定了税额免征额为50元、个人寄自或寄往除港澳台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物品的单次限制1000元等具体监管事宜[2]。在2012年颁布的《总署公告〔2012〕15号》文件,规定了进境物品的行邮税率和完税价格。其中行邮税率按照物品种类不同分为四档:10%,20%,30%和50%。总体来说,此阶段的通关方式为按照物品进行监管的传统行邮通关模式。


    1.2 发展阶段: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


    2014年1月和7月,分别颁布《总署公告〔2014〕12号》和《总署公告〔2014〕57号》文件,增列了“9610”和“1210”两种海关监管方式。其中“1210”监管方式的增列,标志着跨境电商货物可以通过一个合法的方式进入国内保税仓,国内保税备货模式由此时正式开启。“1210”模式解决的是*入境的通关方式,而二线出区的通关方式则是依据2014年颁布的《总署公告〔2014〕56号》文件[3]。在56号文件中,跨境电商货物二线进境时,通过订单、支付和物流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清关,也就是业界所称的“三单比对”方式。


    此阶段在二线出区的货物仍然按照物品的方式进行监管,征收行邮税率。与行邮税方式相适应,此阶段并没有要求*入区货物提供相应的件。总体来说,此阶段的通关方式为三单比对和行邮税相结合的模式。


    1.3 调整阶段: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


    2016年3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旨在调整跨境电商货物的进口通关方式。因是在2016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业界也称之为“四八新政”。


    新政的主要调整内容为:在进境贸易管制方面,只能进口正面清单里的货物,而且相关产品要按照规定提供批件、注册或备案的要求;在税收征收方面,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在购买限值方面,个人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和发展阶段的通关方式相比,此阶段相关部门对跨境电商进口的通关方式做出了根本性调整,同时也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商务部于2016年11月做出了进一步调整,规定在一年的过渡期内,暂不执行新政中相关商品**进口许可批件等要求[4]。2017年9月,再次规定,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再次延长至2018年底[5]。


    综合来说,此阶段的跨境电商进口的通关政策在持续的调整中。虽然没有执行关于化妆品等**进口许可批件等要求,但是和发展阶段的通关方式相比也有了根本性改变。


    1.4 成熟阶段:2019年1月至今


    上文提到,跨境电商的过渡期政策延长至2018年年底,针对过渡期之后的政策衔接,商务部和海关等部门也做了具体的规定。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颁布了《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也就是《商财发〔2018〕486号》文件。2018年12月,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也就是的194号公告,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两份文件交相呼应、相辅相成,从企业管理、通关管理、税收征管、退货管理等方面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两份文件也为企业参与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指导。因此,笔者认为商务部的《486号公告》和的《194号公告》是现阶段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纲领性文件,更直接影响了现阶段的通关模式。也可以说,现阶段的通关流程正是建立在这两份公告的基础之上。


    这也是本文要分析的重点,即2019年1月之后,我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的通关模式和背后的逻辑。为了分析现阶段的通关模式,我们不能只针对表面的通关流程进行叙述,要站在更高的视角,去研究这背后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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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东莞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安胜路35号,联系人是曾动。 主要经营森鸿物流是一家向客户提供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方案及服务的三方物流服务企业,主营东南亚闽台/马来/新加坡/菲律宾/泰国/欧洲电商小包代收货款服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 1000 万元。 我门公司主要的服务有:东南亚COD物流,欧洲COD物流,COD物流,为您提供诚信、安全、高效的优质物流服务!更大程度降低您的物流成本。欢迎您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