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东莞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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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宝安区 沙井街道 马安山社区 安胜路35号
  • 姓名: 曾动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从深圳发印尼COD电商专线小包

  • 所属行业:物流 货运代理
  • 发布日期:2022-11-05
  • 阅读量:27
  • 价格:13.00 元/千克 起
  • 产品规格:印尼COD小包一件代发
  • 产品数量:999999.00 千克
  • 包装说明:纸箱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社区  
  • 关键词:印尼COD物流,印尼COD快递,印尼COD专线

    从深圳发印尼COD电商专线小包详细内容

    跨境电商航空物流服务能力构建分析


    (一)跨境电商航空物流服务能力构建的逻辑1、以触达C端客户的全链条服务为攻坚目标为构建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跨境电商航空物流服务能力,应着力构建中国自主可控的跨境电商商品全链条的运输能力,应该以打造触达C端客户的全链条服务能力作为攻坚目标。2、以跨境电商B2C出口物流为突破口塑造产品根据以析,消费者喜好变化较大、商品销售可预测性差、差异化程度高的商品将通常由国内跨境电商通过航空物流直销C端客户,因此此类商品的跨境电商B2C物流是现阶段打造跨境电商航空物流全链条服务的着力点。同时,由于跨境电商B2C的出口市场具备持续增长的市场潜力,出口端物流的主导权又控制在国内卖家手中,更倾向于选择国内物流企业,因此,跨境电商B2C出口物流将为国内物流企业打造国际全链条物流服务提供不断增长的需求。国内航空物流公司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塑造跨境电商B2C出口物流的航空运输产品,以此产品协同国内跨境电商物流商,共同构建服务于中国厂商的自主可控的国际航空出口物流供应链。在出口方向供应链构建后,通过逆向物流的方式,利用同一链条的反向通道,构建进口方向的物流体系,从而实现跨境电商航空物流的双向自主可控。同时,随着跨境电商B2C物流服务能力的加强,航空物流公司也能够通过流程优化更好的服务于跨境电商B2B客户。


    (二)跨境电商B2C出口航空物流模式分析跨境电商B2C出口航空物流全链条包括了“揽件、仓拣、清关、国际干线运输、海外清关和海外地面派送”六个环节,通过IT系统化手段实现清关能力、干线运输能力、仓配能力的整合集成,为卖家提供门到门的服务,目前主要包括邮政递、国际递和专线快递三种模式。邮政快递通过与海外当地邮政合作构际运输链条,运输价格便宜,但由于缺乏链条上的核心主体统筹运营,各地邮政运营上的差异导致运输效率低、链条稳定性差。国际快递主要由FedEx、UPS、DHL三大国际物流商提供,运输效率高,但价格昂贵,全链条均由海外公司控制。我国国内快递商因缺乏国际干线运营能力,无法满足通达欧美主要市场的跨境电商物流需求。专线快递由国内跨境电商物流商通过整合国内外物流资源提供全链条服务,在时效上优于邮政,价格上国际,在跨境电商B2C出口航空物流中的渗透率不断提升,2020年已达到30%,专线快递的揽收和仓拣由跨境电商物流商自建车队和自营分拣仓提供,国际干线运输由机场和航空物流公司提供,海外通关和落地配由海外公司提供。由于跨境电商物流商不掌握链条上资质要求较高的国际干线运营能力,其对全链条难以形成主导作用,参与主体分散,链条稳定性差。由于全链条上资本、资源和技术壁垒较高的核心运营能力为国际干线运营能力,而目前我国具备核心运营能力的企业主要是国内航空物流公司。未来,建议由国内航空物流公司为主导,集成链条各环节主体,通过各司其职,以核心能力的不断强化提升物流链条对B2C商流的吸引力,以链条对商流市场的聚集能力促进链条上各环节主体参与分工、优化衔接的意愿和动力,将可以打造自主可控的稳定的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


    跨境电商物流的未来将会如何,是一个值得追寻的问题



    2.2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制度


    我们根据传统进口货物“四位一体”的监管制度来分析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制度。


    2.2.1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经济用途


    我国进口的商品有货物和物品之分,两者适用于不同的监管制度。货物的属性是贸易,一般以海运、空运或铁路运输的方式集中入境,根据(提)运单号进行统一申报。货物的经济用途又可分为实际进出口货物、临时进出口货物、通关过境货物和特殊进出境货物四大类[6]。物品的属性是个人自用,不具有贸易性,物品一般以小批量邮寄的方式进境。物品在进境申报时要按照行邮制度的方式进行申报。货物和物品在报关方式上有着根本性区别,货物需要交验进口、缴纳关税,而物品不需要交验证件,并且按照行邮税的方式征税。


    我们在确定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经济用途时,首先需要明确,进入保税仓的商品是按照“货物”还是“物品”的方式进行监管。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是个人购买的,收货人和纳税主体都是境内消费者,但是根据公告2010年*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文件,物品是由境外邮递至境内,且限制物品金额。同时,跨境电商是将商品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商品在*入境时,要向海关以报关单的方式批量申报,海关会按照货物入区的方式进行监管和处理。因此,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具有“货物”和“物品”的双重特性,但是又和两者有着区别。


    笔者认为,“四八新政”争论的焦点,就在于确定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到底是“货物”还是“物品”的属性。针对这一持续了多年的争论,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商财发〔2018〕486号》文件中,已经给到了明确的结论,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结合跨境电商进境商品的性质和通关的具体程序,笔者认为这里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和传统行邮方式进境的“物品”还是有区别的,是一种独立于传统“货物”和“物品”的*三种贸易形态。“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贸易形态,既可享受货物通关的便利性,又规避了物品通关效率的低下,融合了“货物”和“物品”两种贸易形态的优点。


    2.2.2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税费适用状态


    确定了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经济用途后,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其对应的税费适用状态。《商财发〔2018〕486号》明确指出跨境电商进境商品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监管,此份文件是在2018年11月28日公布。次日,也就是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了《财关税〔2018〕49号》文件,此份文件规定了“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在税率设置上总体沿袭了前阶段的税费适用状态,也就是《财关税〔2016〕18号》中规定的“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是一种独立于传统“货物”和“物品”的*三种贸易形态,因此税率的设置也不同于传统货物的关税和物品的行邮税,而是具有*特的特点。


    2.2.3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贸易管制状态


    根据商务部在2002年1月颁布的《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口货物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由进口三种形态。针对限制进口的货物和自由进口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需要在进口前向相关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和相关。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海光总署于2021年颁布的《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里明确规定了禁止邮寄和携带进境的物品种类。


    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不同于传统的货物和物品,在贸易管制方面有自己*有的特点,这种特点就是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只有在正面清单里的商品才可以以跨境电商的方式进口。“正面清单”较初由财政部等部门在2016年4月6日颁布,后来又分三次对“正面清单”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2021年7月,在颁布的《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中,提到要“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制度是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在贸易管制方面的较大特点,根据“正面清单”,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有“禁止”和“自由”两种方式,“正面清单”之外的货物禁止进口。


    根据《商财发〔2018〕486号》公告中“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7],这条规定,进一步拓展了跨境电商“禁止”进口商品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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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东莞市森鸿物流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安胜路35号,联系人是曾动。 主要经营森鸿物流是一家向客户提供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方案及服务的三方物流服务企业,主营东南亚闽台/马来/新加坡/菲律宾/泰国/欧洲电商小包代收货款服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 1000 万元。 我门公司主要的服务有:东南亚COD物流,欧洲COD物流,COD物流,为您提供诚信、安全、高效的优质物流服务!更大程度降低您的物流成本。欢迎您致电咨询!